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弘扬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安排的各类宴请,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通过快递物流、电子红包、提货券等方式“隔空收礼”“隐形送礼”。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使用公车进行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不得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车辆,不得违规租用车辆。
四、严禁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学术交流、党建活动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不得巧立名目套取经费、滥发福利。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化整为零、分批操办,不得借机敛财。
七、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不得借联谊、聚会之名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
八、严禁酒驾醉驾、酒后滋事,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自觉维护高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良好社会形象。
九、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严禁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对师生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弘扬新风作为检验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五一”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从严处置。
清风伴假期,廉洁记心间。希望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过一个文明、健康、廉洁、安全的节日。
中共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