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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职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轻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电子信息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机械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个人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要求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可查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址:http://gxt.yn.gov.cn/publicity/jlm/tzgggszdhzjcsx/tbsx/30128。

(二)除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1,原件1份)和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1份,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相关内容时,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表十二“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

)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校内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相应评委会。

(四)送审材料时,必须提交所需证件和部分业绩成果的有效原件进行审验。

四、申报时间

由于今年职称政策变化大且时间紧,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经本部门(学院)基层推荐后将完整的个人申报于2020年7月20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明商楼C421)。

联系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871-68160910

附件:个人承诺书及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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