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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 摄: 来源: 投稿日期: 编辑:人力资源处(审核) 审核: 发布时间:2020-07-09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职称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二、个人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要求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可查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网址:http://dct.yn.gov.cn/xwjj/12498.jhtml。

(二)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提交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1,原件1份)和2020年职称申报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1份,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相关内容时,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其中,表十二“基层单位”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

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在校内进行推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报送相应评委会。

(四)送审材料时,必须提交所需证件和部分业绩成果的有效原件进行审验。

四、申报时间

由于今年职称政策变化大且时间紧,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经本部门(学院)基层推荐后将完整的个人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3日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明商楼C421)。

联系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871-68160910

附件:个人承诺书及报名登记表

 

 

人事处

2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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