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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节”纪语|享“粽”不放“纵”,过节不失“节”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次数:

2025年端午节将至,学校纪委在此提醒各位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筑牢拒腐防线,严格规范自身言行,享“粽”不放“纵”,过节不失“节”。

NO.1 杜绝收送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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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NO.2 拒绝违规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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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NO.3 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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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NO.4杜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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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NO.5杜绝违规使用公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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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NO.6 杜绝酒驾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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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注:图片来源于川东高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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