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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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定校区驾校场地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浏览次数: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定校区驾校场地

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定校区驾校场地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对武定校区驾校场地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租,邀请有兴趣的竞标人参加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租范围

资产名称

出租数量 (项)

出租面积

(㎡)

出租用途

履约保证金(元)

招标底价

(元/年)

土地(武定校区驾驶培训学校)

2

31296(其中:武定子弟校区13296.70;

武定主校区17999.30)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00000.00

450,662.40

★注: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不低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对外公开招租,竞租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竞租。最终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中标单位。

1.2 经营期限:暂定为三年(2025年7月1日—2028年6月30日),期间如学校投资规划、建设或其他需要,需提前收回租赁场地时,以学校告知函或通知日为准(提前30日通知乙方),承租方无条件配合腾退并移交场地。因上述原因,合同期限提前到期而不足三年的,不构成学校违约责任,学校亦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如学校仅收回主校区场地的,承租方可继续使用子弟校区内场地至甲方要求腾退之日或本合同到期日止,租金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执行。因合同期满或提前到期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腾退,腾退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学校无需支付承租方任何补偿或费用。

1.3租金支付方式:按12个月计算一年一交,先付后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签订合同,逾期视同放弃,取消中标资格并扣留投标保证金。

1.4 场地地点:武定主校区和武定子弟校区。

1.5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内的水电供给并承担费用,须在两校区内自行安装水表、电表,根据实际用量按时据实向学校缴纳水电费。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出租。

1.7招租方式: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不低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对外公开招租,竞租单位可根据自身实力竞租。最终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中选单位。出现租金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特别提醒:本次租金为年租金,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学校假期及场地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2.报价文件递交人资格要求

2.1.承租竞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承租竞价单位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有该项目的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

2.3.承租竞价单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出租方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为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5.学校领导、中干及教职员工家属、亲属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竞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3.经营管理要求

3.1.承租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3.2.承租方应自觉维护出租方正常的教学、科研等秩序。

3.3.承租方使用租赁资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出租方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3.4.承租方在租用场地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出租方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好各项经营证照,亮证经营,按所租资产用途合法经营。如承租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由承租方承担所有责任,出租方有权视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

3.5.指定经营范围的资产,承租方需按指定经营范围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6.承租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及校园内从事一切非法组织活动和一切宗教信仰宣传活动,不得开展与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相违背的活动。

3.7.承租方应按承租资产用途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人为损坏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的,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由承租方施工、乱搭、乱拆、超负荷使用等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3.8.承租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改修、重装等活动的,事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且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施设备在租期届满或因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可移动带走的设施设备外,承租方应在合同关系终止日起15日内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予补偿,且不得有任何人为破坏及拆除行为。

3.9.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退租的,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出租方,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需全额赔偿。

3.10.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国家政策变化等导致的风险,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出租的,已缴纳的租金按租期剩余天数(实际天数)计算退还,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其余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补偿、赔偿相关损失。

3.11.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资产转让、转借、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故意损坏资产,不得利用资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上述情形之一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资产,承租方按照资产租赁价(租赁期限乘以年租金标准)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因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

3.12.承租方负责资产门前卫生,做好“门前三包”工作,爱护门前花草树木,负责保持资产内部完好清洁。

3.13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与承租资产相接的房屋或构筑物出现漏水、漏电等紧急情况或隐患需要处理的,应无条件给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或受益方承担。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竞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3时30分至 17 时 00 分,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获取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发送邮件至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邮箱ynzhzb1314@163.com获取报价文件。邮件正文备注XX单位(或个人),报名XX项目,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收到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报名完成,联系电话:0871-65518886。

4.2.报价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

5.2.地点: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楼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87号),届时请报价文件递交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最终以最高报价者确定承租人。出现租金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7.其他内容

7.1本次招租公告及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8.联系方式

人: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观山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187710023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自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福路87号

联系人:冯连、陆红梅、董洪斌、赵国超、韩慧佳

    联系方式:0871-68233395、0871-6551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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